第333章 李二来要我命了?(2/4)
李象静了片刻,忽问:“他可说了,若我不去,又当如何?”马周缓缓道:“他说——若皇孙怯场不来,他便将《七经正义》中‘民’字所有注疏,汇为一册,题曰《贞观民训》,呈御览。并奏请陛下,自此科举策论,凡涉‘民’字者,必以《民训》为圭臬。”
李象眯起眼:“好一个‘贞观民训’……这是要替陛下代拟圣心?”
“不止。”马周压低嗓音,“他还拟了另一道密奏:请敕令各州县,凡蒙童开蒙,必先诵《民训》首章。章末有按语——‘民者,国之肤也;肤不厚,则肌易溃;肌溃而血不继,身虽存而形将槁’。”
李象冷笑:“好个‘肤肌血身’的比喻。把百姓比作皮肉,官僚比作筋骨,天子才是躯干……这岂非明说,百姓但求不溃不槁,能供血供肤足矣?连‘活’字都不配提。”
“正是。”马周凝视他,“皇孙,你若不应战,他便借天子之手,将‘民’字彻底驯化为顺从之物。从此以后,寒门子弟读《民训》,便知自己生来便是‘肤’,是‘血’,是供养他人之物。而世家子读《民训》,则知自己生来便是‘骨’,是‘筋’,是承天载物之器。”
窗外雪势渐密,檐角素灯被风吹得微微晃动,光影在李象脸上游移。他忽然问:“马宾王,你为何非要我入局?”
马周沉默良久,才道:“老夫幼时,家中贫甚,父为乡吏,母纺绩度日。十三岁丧父,母携我投奔舅氏。舅氏富而吝,使老夫牧羊于野,日食一糜,夜宿草棚。某年大旱,舅氏断粮,欲卖吾妹为婢。老夫跪求三日,额破血流,终不得允。是夜,吾妹投井。翌日,老夫负尸埋于后山,焚《孝经》于坟前——非恨孝道,恨其不能护我至亲。”
他声音平稳,却字字如凿:“后来老夫苦读,中举,入仕,步步高升。然每每见饥民伏阙,见役夫曝尸官道,见州县催科,缚妇鬻子……老夫便想起那一晚的井水,冷得刺骨。老夫不敢说懂皇孙之思,但老夫知道,你眼中所见之‘民’,不是‘肤’,不是‘血’,是活生生的人,会哭,会怒,会造反,也会建功立业,开疆拓土。”
他顿了顿,目光如炬:“孔颖达要钉死‘民’字。老夫拦不住。但老夫想亲眼看看——皇孙是否真有那把刀,能劈开这千年铁幕。”
李象没说话,只伸手取过案头一方素笺,蘸墨挥毫,笔走龙蛇——
【民者,国之主也。
主失则国危,主弱则国倾。
故治国者,非治民也,乃奉民也。
奉其衣食,奉其言语,奉其志向,奉其生死。
若主不得奉,宁可无国。】
写罢,他搁笔,墨迹未干,雪光映照下,字字如刃。
马周俯身细看,良久,长揖及地:“此八字,足抵千卷《正义》。”
李象却起身,走到窗边,掀开一角竹帘。雪光皎洁,照见远处隆庆坊方向——几盏灯笼在风雪中明明灭灭,那是学堂尚未熄灭的灯火。
“我不是为了驳他。”李象背对着马周,声音很轻,“我是为了那些今夜还在火炕上背《千字文》的孩子。他们不该一睁眼,就被告知自己只是‘肤’。”
马周肃然:“老夫明白了。”
“还有一事。”李象转身,眸光凛冽,“明日国子监,我要见一个人。”
“谁?”
“崔皓。”
马周一怔:“他?他已被孔颖达斥出讲筵,不许与会。”
“那就让他站在门外。”李象唇角微扬,笑意却不达眼底,“我要他听见,每一句‘民为贵’,是如何被我砸碎、重塑、再钉进长安士子的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