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荒野作家,新的宝藏?(4k求订阅!)(3/4)
dle。”麦肯娜惊讶完之后,也是真觉得男友很厉害。
卡斯特尔家最喜欢看书的只有妮可。
其他人可能一年也就看个几本。
“亨特,难怪你懂的那么多了,原来从小就博览群书。”
“放牛的时候总要给自己找点事情做的。”
夏羽表示老家山上可没有那么多小动物,有几十只泼猴也是外来户。
“等我写出来让你当我第一个读者,到时候还要在扉页写上献给我的女友麦肯娜。”
将信件和地图放到一旁,夏羽一边翻看百年前的笔记,一边轻车熟路的撩拨人心。
“亨特,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麦肯娜又一次被夏羽感动到了。
“傻瓜,爱需要理由吗?”
夏羽嘴上这么说道,但心中嘛!
可能我的爱有所亏欠吧!
给不了全部,只能把最大的那一块给你。
“哦亲爱的,我好像又有了新发现。”
不待麦肯娜感动完,翻到笔记本中间一页的时候,夏羽开口道。
“虽然我老家有正经人谁写日记的说法,但老迪克的确不是什么正经人,而且相比较于其他大老粗淘金客,那会儿能念到中学毕业的他多少还是有点文化的。”
“他明白好记性不如烂笔头的道理,你看这一段:‘道森的个人淘金永远结束了,连北极饭店都没扛过去,我最亲爱的玛丽,不知道你去了哪里,同乡的小约翰给我写信邀我去诺姆继续淘金,说我们会成为两个幸运的加拿大
人,但我拒绝了他,因为我听说有一个意大利佬在塔纳纳河谷发现了黄金.....
这个笔记本,就是老迪克的日记本,只不过他并不是天天记录,而是只记录自己感兴趣和重要的内容。
比如他最难忘的“8号技师”玛丽。
在他想去消费的时候已经离职不知所踪。
这不是重点,重点在后面。
除了道森市的克朗代克淘金热。
按照时间线后面还爆发了诺姆淘金热和费尔班克斯淘金热。
这个和老迪克一起来到道森市淘金的同乡小约翰,在这里的个人淘金业熄火之前,就去了阿拉斯加的诺姆。
安维尔溪出产的黄金在短短几年间,让两万多人涌入了诺姆这座原住民小镇。
这里也开采出了比道森更多的黄金。
可要说规模最大的个人淘金还得是费尔班克斯这座阿拉斯加第二大城市。
它和旧金山一样因为淘金兴起,在淘金热过去后也并没有遭到抛弃。
而老迪克短短一段话就包含了时间相近的三次淘金热,他留下的文字资料很有历史研究价值。
“所以他离开道森市后去了费尔班克斯?”
麦肯娜看完了这一页说道。
“是的,他去那里混到了1910年后,资本家们收购了大部分采矿权,并且用铁路运进了大型淘金设备,个人淘金行业在整个北美都落下帷幕。”
人力淘金是比不过机器的,个人也抵抗不过公司。
这也是老迪克最后转行去了肯尼科特挖掘铜矿的原因。
要问为什么是铜矿?
因为铜矿里经常伴生金矿,这个他最熟。
然而给老板打工是永远没有办法暴富的。
老迪克最终还是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直接抢劫资本的黄金来钱最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