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4章 能跟你相守共度这些年岁,便是我此生最好的一场旅行。(3/3)
不是怕,是手冷,是袖口漏风,是二十年没碰过锉刀的肌肉记忆在抗议。”风卷起苏南衣角,他望着远处立交桥上川流不息的车灯,声音很轻:“那就再抖三天。抖到观众以为,那不是演技,是冻疮裂开时渗出的血。”
此时,深圳某城中村出租屋。赵国庆(黎明)正蹲在楼道电表箱前,用万用表测线路。他左耳戴着蓝牙耳机,另一端连着苏南手机。耳机里传来秦兰的声音:“……黎明哥,您真不考虑回港开个唱?《凡人歌》预告片爆了,香江唱片公司刚发来六份合约……”
黎明没抬头,螺丝刀尖挑开一根胶皮绝缘层,露出底下铜芯:“告诉他们,赵国庆的班还没上完。”他顿了顿,用拇指抹去铜线上一点氧化斑,动作轻缓得像擦拭古董:“等我把这栋楼二十三户的电闸全修好,再谈唱歌的事。”
话音落下,头顶日光灯管突然滋啦亮起,惨白光芒泼洒在他沾满油污的工装裤上。他仰起脸,逆光中,眼尾细纹舒展如涟漪——那不是岁月刻痕,是千万次俯身、千万次拧紧、千万次在黑暗里摸索开关后,终于被光认出的纹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