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判决,余波(6k)(4/4)
一声。众人起身,被告律师丁逸舟整了整袖扣,朝岑昕晓方向颔首致意;孟升律师收拾材料时,无意碰倒水杯,褐色茶渍在卷宗上漫开一小片;赵大萍快步走向洗手间,背影透着紧绷。舒独自留在原告席,手指无意识摩挲着西装内袋。那里贴身放着一张薄薄的硬卡——东海市戏剧学院毕业证复印件。证书右下角,校长签名旁印着一行小字:“兹证明吕易同学在校期间,思想品德优良,专业能力突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那行字,是她昨天特意请母校教务处加印的。不是为了举证,而是为了在走进法庭前,亲手触摸一下那个未被污名化的自己。
十分钟后,法槌再响。
老舒的目光比之前更沉静:“经合议庭评议,现就本案争议焦点作如下归纳:第一,案涉合同签署时间是否真实;第二,舒建峰及梦湖影视在签约时是否具备代理权限;第三,三方是否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吕易利益之故意;第四,吕易当前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中,第四项因缺乏有效证据支持,本庭不予采纳为争议焦点。”
他看向舒:“原告,是否还有新的辩论意见?”
舒站起,从公文包取出一份装订整齐的材料,封面印着“东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医疗证明”。她双手递向书记员:“法官,这是原告于今日上午十时,持本院调查令前往东海市精神卫生中心调取的吕易2024年度心理健康评估报告。报告显示:吕易目前心理状态稳定,社会功能完好,无任何精神障碍临床表现,完全具备独立从事演艺活动所需的认知、判断及决策能力。”
她顿了顿,声音清越:“这份报告,不是为了证明吕易‘没病’,而是为了告诉所有人——她的每一次拒演,每一次起诉,每一次站在法庭上说话,都是清醒的、自主的、属于她自己的选择。”
审判席上,老舒接过材料,指尖在报告封皮上停留了三秒。阳光穿过窗棂,恰好照亮他眼角细微的纹路,像一道未愈合却不再流血的旧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