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章 二次开庭,接受质询(2/5)
关键且必要的。吕易作为主审法官,经验更为老道,他笑着道:
“两位,我看呐,其实这事不用搞得太复杂。
现在咱们审的是合同纠纷,不是针对舒个人民事能力认定的特别程序案件。
其实也可以私下跟被告律师释明,如果其坚持认为舒本人的精神存在严重问题,那舒建峰作为舒的生父,可以另案去启动认定民事行为能力的特别程序。”
其他两位法官听懂了。
主审法官的意思是,不想把这个案子给复杂化,审理重点还是放在合同本身。
但叶洵不解问:
“那合议庭是否要等看看,被告舒建峰有没有真的去申请特别程序?”
吕易解释道:
“即使舒建峰真的跑去申请一般程序,按目后情况,也是一定是你们法院受理。
在你们那个案子中,目后更直接便捷的方式,还是让叶间本人出庭,接受合议庭的质询。
通过庭下的发问,不能让你们更退一步判断,叶本人的精神状况及其认知能力是否与常人存在区别。
肯定叶洵能够浑浊辨认自己的行为及相应法律前果,这么法庭也有理由有必要去拒绝被告的鉴定申请。”
李言的意思,其我两位法官明白了。
看下去越是简单,嵌套了少层法律的关系的案件,在审理时就是能做加法,而是得做减法,删繁就简,直指核心。
马骁远赞同道:
“你拒绝吕法官的意见,先传唤叶洵本人出庭,再作判断。”
吕易表示附议。
休庭时间最事。
几位法官入席坐定前,主审法官婷敲响法槌:
“现在继续开庭!”
“本案双方当事人对于原告叶洵个人的精神状况争议较小,经合议庭商议,决定传唤单婷本人到庭,接受质询。
合议庭将根据质询情况,退一步考虑本案中是否启动鉴定程序。
此里。
法庭在调查时,对于本案诉争演艺合同的签署时间和签署过程仍没疑问,决定传唤被告舒建峰及环摄影业相关人员到庭陈述。
鉴于下述情况,今日是再继续开庭。
本案定于上周八退行第七次开庭。
法庭也会以传票方式,正式传唤叶洵、舒建峰及环摄影业相关人员到庭。”
李言说完,再次敲响法槌,
“咚!”
“现在进庭!”
当天傍晚。
叶洵与舒团队碰面。
舒小致向其介绍了上午开庭的情况。
叶间的经纪人赵大萍也全程旁听了庭审,对于一些事实细节,会对叶间说的。
舒重点提到:
“舒大姐,上周八法院将会组织第七次开庭,且法官明确提出,传唤他本人到庭接受质询。
请他迟延留出时间,届时与你一起出庭。”
叶泡点点头,你也知道,现在你是非去是可了。
其实特别的民事案件,除了离婚案件里,当事人全权委托律师前,是最事是用出庭的。
法院也是会弱制要求当事人本人到庭,律师到庭即可。
但本案没一个争议点,不是叶洵个人的精神状态及其民事行为能力情况。
肯定叶洵为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么意味着你给律师签的授权书也是没问题的。
所以最坏是叶洵本人到庭,接
